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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2016-09-09 15:29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为了维持多媒体教学的正常秩序,确保多媒体教室的稳定运行,使多媒体教室真正成为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场所,特制定本办法。

多媒体教室主要为日常教学服务,现教中心负责教学楼宇多媒体教室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第一条 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多媒体教室使用管办法,妥善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使用过程中若遇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联系。严禁私自挪用或随意调整教室内的设备。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设备供电时间分为夏季时间和冬季时间,夏季时间为上午7:45-11:50,下午14:45-18:20,晚上18:45-21:45,冬季时间为上午7:45-11:50,下午13:45-17:55,晚上18:15-21:15。周六、周日晚上多媒体设备不供电。多媒体教室设备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的使用,根据与教务处和现教中心协商后另行安排。

第三条 教师上课前请做好课件备份,防止课件等数据丢失。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在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上安装和删除程序、设置密码等。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的教师须提前一天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

第五条 各学院、机关处(室)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举办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由举办部门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进行安排并开具教室借用单,申请部门至少提前半天交至该教室管理处,方可保证使用。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不接待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所有教学活动由举办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时,使用者应注意保护设备安全,不得敲打设备;不得将水、饮料等液体流入讲台内,造成设备损坏或人生安全,追究使用者责任。

第八条 使用笔记本电脑需要自带VGA线或到多媒体值班室借用;部分教室多媒体教室需要借用无线话筒时,应带上证件到所在多媒体值班室登记。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若丢失照价赔偿。

第九条 严禁在幕布上乱写乱画;严禁私自拉接电线或插线板使用多媒体设备;严禁损坏或拿走教室内的各种多媒体设备;严禁擅自调换教室内多媒体设备。

第十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完毕,务必检查计算机、投影机、投影幕布等设备的电源是否关闭,鼠标、键盘、遥控器等应放回原处。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设备故障、损坏、丢失,影响正常教学者,除照价赔偿外,并通报教务处、所在学院(部门)和学校进行处理。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安徽工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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